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及专业委员会:
学会研究决定,于今日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专业委员会、优秀工作者、优秀联络员将在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年会上进行表彰授牌,以激励进取,凝聚力量,开创未来。请各会员、各位联络员、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2021年11月30日止。
三、报送地点:黄浦区四川中路220号新汇丰大楼4楼
四、凯发登录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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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
2.《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推荐表》
以下为通知原件:
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建筑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激发广大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每年年底开展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对评选出的学会优秀工作者、优秀联络员、优秀会员单位及优秀专业委员会进行表彰授牌。结合《上海市建筑学会章程》、《上海市建筑学会团体会员工作细则》及《上海市建筑学会二级组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二、表彰名额
1. 优秀会员单位15家(会员单位总数的5%);
2. 优秀专业委员会8家;
3. 优秀工作者15位;
4. 优秀联络员15位。
三、推荐条件
1. 优秀会员单位:
2. 优秀专业委员会:
3. 优秀工作者:
4. 优秀联络员:
5. 申报对象应注重对相应活动和资料的收集和验证;
6. 申报对象须完成当年度的注册工作。
四、评定小组
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的必要保障,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1. 学会正、副理事长;
2. 学会秘书处(秘书长/办公室/会员部等相关人员)。
五、评选流程
1. 学会秘书处向各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二级组织发放评选通知;
2. 由各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二级组织填写推荐表报学会秘书处;
3. 学会秘书处进行初审;
4. 理事长会议讨论并确定最终的评优名单;
5. 年度评优结果公示;
6. 表彰授牌。
六、申报方法
各评优个人或单位或专委会请填写评优推荐表并附业绩材料(以不超过600字为限),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上海市建筑学会成立于1953年7月,是经国家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社团,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成员,也是上海市建筑界最专业、最权威的科技学术团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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