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正式启动,学会动态,上海市建筑学会-凯发登录

新闻动态
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正式启动
2021.11.22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及专业委员会:

学会研究决定,于今日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优秀专业委员会、优秀工作者、优秀联络员将在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年会上进行表彰授牌,以激励进取,凝聚力量,开创未来。请各会员、各位联络员、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2021年11月30日止。

三、报送地点:黄浦区四川中路220号新汇丰大楼4楼

四、凯发登录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琳琳 15636336320     

许佳伟 18112386777

电  话:021-6271665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

2.《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推荐表》

微信图片_20211122094305.jpg



以下为通知原件:

沪建会[2021] 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_页面_1.jpg

沪建会[2021] 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_页面_2.jpg

沪建会[2021] 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_页面_3.jpg

沪建会[2021] 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_页面_4.jpg

沪建会[2021] 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_页面_5.jpg

上海市建筑学会年度评优标准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建筑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激发广大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每年年底开展上海市建筑学会评优工作,对评选出的学会优秀工作者、优秀联络员、优秀会员单位及优秀专业委员会进行表彰授牌。结合《上海市建筑学会章程》、《上海市建筑学会团体会员工作细则》及《上海市建筑学会二级组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二、表彰名额

1.  优秀会员单位15家(会员单位总数的5%);

2.  优秀专业委员会8家;

3.  优秀工作者15位;

4.  优秀联络员15位。

三、推荐条件

1.  优秀会员单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学会章程,维护学会形象、宣传学会品牌;
2)充分发挥学会平台和资源优势,在建筑行业产、学、研等领域组织丰富的活动,取得较好行业和社会影响力;
3)入会2年以上的会员单位,每年按时进行注册;
4)有固定的联络员,及时反映会员的情况,与学会建立良好沟通、交流、合作机制;
5)支持学会工作,为助力行业发展积极拓展资源;

2.  优秀专业委员会:

1)活动开展常态化,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每年在本行业开展3-6场活动,其中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的活动1次以上;
2)积极服务会员,专委会开展的各类活动服务会员能够覆盖本专委会会员;
3)依据上级单位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活动开展前做好报备工作,活动中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后做好归档工作;
4)在组织建设方面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结合。(广泛性:至少10家以上团体会员单位参加。代表性:在专业领域内保持领先),在会员发展上有明显的递增;
5)依据上级单位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专委会成员单位是上海市建筑学会的会员单位,并进行年度注册;

3.  优秀工作者:

1)参加学会工作3年以上,推动行业发展,热心社会公益,协助学会开展各项工作,并在相关活动中表现优异,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能及时向学会提供行业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能对学会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议;
3)共同向主管部门提供专题报告和政策咨询,为本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4)积极发展会员和会员单位;

4.  优秀联络员:

1)能起到学会与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传达和贯彻学会的相关信息和精神,及时向学会反馈企业需求,发挥学会平台优势为企业做好服务;
2)通过学会平台做好宣传工作,为会员单位做好品牌推广工作;
3)能积极配合和参与各项活动,并组织企业员工踊跃参与,以达到个人成长和专业提升;
4)协助学会服务会员,完成年度注册工作;

5.  申报对象应注重对相应活动和资料的收集和验证;

6.  申报对象须完成当年度的注册工作。

四、评定小组

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的必要保障,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1.  学会正、副理事长;

2.  学会秘书处(秘书长/办公室/会员部等相关人员)。

五、评选流程

1.  学会秘书处向各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二级组织发放评选通知;

2.  由各会员、联络员、会员单位、二级组织填写推荐表报学会秘书处;

3.  学会秘书处进行初审;

4.  理事长会议讨论并确定最终的评优名单;

5.  年度评优结果公示;

6.  表彰授牌。

六、申报方法

各评优个人或单位或专委会请填写评优推荐表并附业绩材料(以不超过600字为限),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关于上海市建筑学会

上海市建筑学会成立于1953年7月,是经国家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社团,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成员,也是上海市建筑界最专业、最权威的科技学术团体之一!

凯发娱乐官网的友情链接
联系凯发登录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20号新汇丰大楼4楼

  • 邮编:200002

  • phone: 021-62716650

  • 传真:021-62716656

  • 网址:http://www.assc.org.cn/

  •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code.jpg

关注微信公众号

凯发娱乐官网 copyright 2018-2020 assc.org.cn | 上海市建筑学会凯发娱乐官网的版权所有 | 联系凯发登录 |

  • 凯发登录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