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学会动态,上海市建筑学会-凯发登录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0〕11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对此次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注重提名仍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创业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提名项目(人)必须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1、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18年1月1日之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必须2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通过2年后才可报奖。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且发行2年以上;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以上。提名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必须符合本年度1月1日未满45周岁。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提名2020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核心专利已授权或整体技术应用、科普作品发行,不受“必须2年以上”的限制。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附件,写明成果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用情况及效果。2、每位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上一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3、对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要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转让合同、出资证明、合署论文等。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必须能说明本发明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计算依据,而非企业的整体效益或间接效益。4、凡提名特等奖的项目,需要附有3位本领域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提名意见。提名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必须在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必须在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见《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文末)。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方可提名。公示内容和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协会、研究会提名项目,应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市科协提交相关会议决议(含提名意见);区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提名项目,应由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市科协提交相关会议决议(含提名意见)。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提名项目(人),将在“上海科技”凯发娱乐官网(http://stcsm.sh.gov.cn/)进行公示。 提名书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请单位按照《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同奖励类别的项目采用不同格式的提名书。提名书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项目(人)可以于2020年5月20日起,向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申请提名网址链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联系电话:53060618,18917703770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材料1套(提名书和附件材料原件的合订本);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音像制品1套。1.网络提名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17:00。2.请于6月9日17:00前将书面提名材料,相关会议决议(含提名意见),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等送交至市科协组织人事部(南昌路47号4号楼4301室)。